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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买猫“货不对版” 起诉达成和解退还预付款

时间:2022-12-04

  近年来“宠物经济”日益升温,但在购买宠物的过程中也引发了一些纷争。近日,未央法院赵冰法官就审理了一起因微信购买宠物猫引发的纠纷案件。

  刘某通过微信与经营宠物店的王某商议,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一只金色渐层幼猫,并通过微信视频进行了挑选。因该幼猫出生未足月,双方商定由王某继续饲养,一个月后再交予刘某。随后,刘某通过微信预付了2000元。一个月后,刘某前往宠物店准备将幼猫接回家中,但发现店内的幼猫与之前通过微信预定的幼猫外观差距巨大,遂要求退还预付款。王某解释称该幼猫处在成长过程中的“尴尬期”,与刘某预定的是同一只,故不同意退款。协商无果之下,刘某诉至未央法院。

  了解案情后,法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,并组织庭前调解。起初,双方仍坚持己见,法官指出,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王某向刘某交付的幼猫,是否与双方通过微信预定的幼猫为同一只。商家应秉承诚信原则,向客户提供符合约定的幼猫。买家也应认识到线上购买宠物存在的风险。

  经过耐心释法析理,最终双方达成和解,王某当场退还预付款2000元,刘某申请撤诉。

  华商报记者 宁军


来源:-华商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