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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明区12名家长收到督促履行监护令

时间:2021-06-03

6月1日,在第71个儿童节之际,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向12位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履行监护令,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,加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职责。 检察院发出督促履行监护令 据介绍,南明区检察院梳理该院今年的案件发现,未成年人犯罪多存在家庭监护缺失或者缺位的情况。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复杂的原因,其中监护人的监护缺失或缺位,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。 为有效贯彻和落实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等相关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相关规定,该院向这12名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履行监护令,要求其反思自身存在教育监管不到位或者疏忽对孩子的管理等问题,提出改进措施,要求从生活、工作、学习等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,承担起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。 当日,南明区检察院还组织了该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计24人,参观该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,向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展示未成年人犯罪的严重后果和危害,让未成年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,提醒未成年人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,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,避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。

未成年人家庭参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此外,为进一步教育、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,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,南明区检察院还与南明区妇联、团区委共同建立亲职教育工作机制。据悉,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,确立了对未成年人的“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网络、政府、司法”六大保护格局。

刘玉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剑

编辑 罗镇武

编审 赵宏斌 廖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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